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
10-28今天(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监管不严,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农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成熟度低,修复成本过高。针对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作了应询。
针对目前存在的土地污染防治技术不够、成套技术装备以及治理方法等方面还满足不了防治需求的问题,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应询。
土壤污染修复的权责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土壤污染有滞后性,当发现污染的时候,之前造成污染的企业已经搬走或关闭,难以再找到企业负责人追责,或者企业已无资金力量进行修复,这就形成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进行了应询。
近年来,有不少城市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加快推进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一些环境责任险的制度建设,也取得很好的进展。
(编辑 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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