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09-29

河北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督导考核,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河北。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等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底,禁限区域扩大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市建成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

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加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建设。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严格落实《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严禁境外废塑料过境、入境。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推广替代产品和应用模式。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鼓励大型外卖平台将一次性餐具减量和替代情况作为平台入驻商户的审核条件,增加“无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等选项供消费者选择;

在农业生产领域,大力推广标准地膜,推进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应用。

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

在石家庄、张家口、廊坊、保定、邯郸市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推广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利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快培育替代产业。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 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持保障体系、严格监督执法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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