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与网络恐怖主义区域治理
07-09一、引言
当前,全球反恐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出新形态。在2019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安理会部长级会议中,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表示,“世界正面临恐怖主义的空前威胁”,并指出“新的反恐前线将是网络恐怖主义(Cyber Terrorism)——恐怖组织利用社交媒体和暗网(Dark Web)来筹划攻击、传播思想和招募新的追随者”。①Edith ,“UN Chief:World Faces ‘Unprecedented Threat’ from Terrorism,” September 26,2019, Nations,“Secretary-General Calls Cyberterrorism Using Social Media,Dark Web,‘New Frontier’ in Security Council Ministerial Debate,” September 25,2019,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是以中国和俄罗斯为主要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供给国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发展为拥有8 个成员国、4 个观察员国、6 个对话伙伴国的重要区域组织,是欧亚地区打击“三股势力”的重要多边合作平台。②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对“三股势力”首次给出了明确定义。“三股势力”即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近年来,恐怖组织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极端思想传播、恐怖袭击策划、核心设施侵扰等活动,直接影响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安全、稳定和未来发展。为了满足成员国在安全领域的新需求,上合组织以多边合作为主要形式,采取了诸多新型反恐措施,但其应对网络恐怖主义区域治理的举措仍存在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为基本框架,梳理上合组织为应对网络恐怖主义新需求而调整的反恐类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重点阐释影响上合组织供给能力和效率的问题,以期提升成员国合作的深度和层次,增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实效,更好地发挥上合组织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区域治理作用。
二、区域安全公共产品与网络恐怖主义
公共产品原为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意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通常表现为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的且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③高程:《区域公共产品供求关系与地区秩序及其变迁——以东亚秩序的演化路径为案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11 期,第6页。公共产品的早期论述可追溯到亚当·斯密(Adam Smith),甚至更早时期。①受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大卫·休漠(David Hume)等政治学家和哲学家启迪,“公共产品”概念最初出现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人的经济学著作中。保罗·萨缪尔森(Paul )最先对公共产品做出现代经济学分析,并在公共经济学领域提出了“集体消费产品”(Collective Consumption Good)的概念。②“集体消费产品”这一概念在萨缪尔森后来的论述中被“共同消费产品”(Public Consumption Good)所代替。参见Paul ,“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36,No.4,1954,;Paul ,“Diagrammatic Exposition of a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37,No.4,1955,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将公共产品概念引入国际政治研究,以论证国际主导权存在的合法性。曼瑟·奥尔森(Mancur Olson)认为公共产品的供给是所有国际组织成立的初衷,但由于公共产品特有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会导致无法避免其他国家的“搭便车”现象,使得成本的分担呈现不均衡性。③Mancur Olson and Richard Zeckhauser,“An Economic Theory of Alliances,”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48,No.3,1966,
“区域公共产品”由“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发展而来,指的是区域内国家联合起来共同设计出一套只服务和适用于本区域且成本由域内国家共同分担的机制或制度。④樊勇明:《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解析区域合作的另一个理论视点》,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 期,第11页。托德·桑德勒(Todd Sandler)根据产品溢出效应范围来划分全球性公共产品和区域性公共产品,认为区域公共产品溢出效应的受益者只能限定某个确定区域的两个或更多国家。⑤Todd Sandler,“Regional Public Good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Th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Vol.1,No.1,2006,p.6.与国际公共产品相比,区域公共产品在深度对接特定区域有限国家需求的同时,能让消费主体共同承担成本供给,能缓解“搭便车”问题,避免“私物化”倾向。⑥陈小鼎:《区域公共产品与中国周边外交新理念的战略内涵》,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8 期,第43—44页。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效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区域治理的成效。
上一篇:现状困境及对策对西印度洋非传统安全的风险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