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初
03-25中新网广州3月24日电 (记者 王坚)记者24日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获悉,2021年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呈上升趋势。
据珠江委介绍,据国家地下水信息查询与维护系统监控平台显示,与2020年相比,2021年12月广东湛江硇洲岛扫屯地下水监测井水位上升了3.24米,广西北海海城区监测井水位上升了0.44米、合浦水利局监测井水位上升了0.19米。
记者了解到,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广东湛江市、广西北海市地表水水源不足,人口密集产业集聚,用水矛盾突出,是珠江流域地下水开采量大且地下水超采区域。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2020年以来,珠江委强力推进北部湾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各地通过加大地表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力度、开展地下水取水井封填工作和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农业节水等措施,北部湾重点区域地下水实现总体超采量下降、地下水位回升、生态环境问题好转。
针对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超采现状及生态环境问题,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珠江委组织广西、广东水利部门编制《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提出超采区2022年、2025年及2030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目标,从强化节水优先、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压采方案,从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自备井管理、健全监测计量体系等方面提出管控对策措施。
“要以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按照‘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思路,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目标任务与对策措施,推进《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在流域落地见效。”珠江委主任王宝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按时保质做好方案编制工作,为保障北部湾城市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系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珠江委副主任苏训先后多次赴桂粤两省(自治区)开展调研,指导地方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该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落实“一减一增”综合治理措施,力争实现“十四五”时期北部湾地区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量0.52亿立方米全部退减,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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