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线索 自动研判 长效跟踪 高效治理 大数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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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 通讯员 周长鸿 关毅

今年年初,大量关于盲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出现在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该市检察机关迅速响应,根据27条有效线索,拓展查证66个盲道隐患案件,短短两个月内,全市涉案点位均得到修复,盲人群体出行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这样的智慧办案,只是沈阳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依托大数据平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日常缩影。

2018年8月,沈阳市检察院打破公益诉讼传统办案理念,创新建设了多功能移动办案的大数据平台,在提升线索收集效率、智能精准分析研判、强化长效跟踪效果、数据支撑社会治理等方面释放出巨大效能,让检察官心中有数、笔下有据。

新路径 线索收集有效率

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是全国公益诉讼检察面临的普遍问题。由于传统的线索收集依靠在辖区内“走一步、看一步”的地毯式调查,检察官们在走访上往往要耗费大量精力。

在大数据平台建立之初,为开辟新的案源渠道,沈阳市检察院借助数据采集技术,与当地民心网、热线、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权威信息源进行对接,使大数据平台能够从互联网、新闻媒体、群众举报、行政机关等信息渠道自动收集相关信息。为了让大数据“慧眼识案”,平台还收录了公益诉讼相关典型案例788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280部,识别规则119个,针对地区特点获取了重点排污企业、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区域河流信息、历史建筑、文物保护等信息名录,使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收集越发精准。

2020年4月13日,大数据平台抓取到了一条来自民心网的线索:“有人在康平县花古水库中使用废弃齿轮油桶搭建浮桥施工,水体遭到化工原料污染,部分鱼苗死亡。”当地检察院收到平台反馈后立即开展调查,迅速发出检察建议,有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监督拆除浮桥、清除残液,及时解决了这起环境侵害案件。

截至今年9月24日,大数据平台已初步过滤出可用线索信息4069条、高成案预警线索1547条,诸如花古水库污染案这样的大数据侦查立案,如今已有200余件。

“过去单是寻找线索来源就要在水边走上一整天,自从有了大数据平台,不但办案效率有了保障,保护公益的时效性也提高了。”沈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王中丽赞叹道。

新抓手 分析研判有重点

大数据平台不仅可以将确定的事实证据推送给办案检察官,还会利用“可视化数字沙盘”和“多图指挥模式”,分类标注线索信息,检察官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对线索进行筛选,并通过平台提供的“数据多维度聚焦分析”技术寻找百姓关心的高发、多发、频发问题,更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平台可以通过卫星影像的现场信息历史比对、周边环境、行政单位执法数据、相关法条等参考信息生成分析报告,为现场办案创造有利条件。

2020年7月,大数据平台主动研判“外卖”链条易成为监管盲点,针对沈阳市群众反映强烈的15类网络订餐热点问题,对全市10万余家互联网订餐企业和各大订餐平台进行大数据筛查,形成491条线索,并自动生成了《大数据研判分析报告》,对相关违法情形进行分析并匹配行政主体权责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以此为依据引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平台对数据的充分挖掘给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带来了巨大变化:一方面,依托平台分析研判,检察机关可以更好地集中有限力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专项化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数据有效实现了上级检察院部署的指导性“大专项”与本地化“小专项”有机结合,检察机关可根据研判结果对“大专项”进行“本地化分解”,最大程度适应区域特征,保证重点地域、领域的办案成效。

新模式 长效跟踪有质量

法律监督属性决定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要通过办案实现“预防、警示、督促、治理”效能。

为此,大数据平台突破了传统平台的“信息收集—线索研判”两段式工作模式,建立“全链条”节点监督,增加“跟踪问效”模式,通过历史影像对比、群众再次举报信息筛查、行政监管再次处罚信息筛查等方法,强化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力促“办案一件、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综合治理效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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