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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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依据事故隐患等级实施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完善矿井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制度,用于指导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以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完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内容记录、过程跟踪、统计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制定针对性事故隐患防范、治理措施,公示公告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及治理措施,保障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杜绝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到位,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安监科长)、?(通风科长)、?(生技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等。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7个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1.“一通三防”排查治理组。组长:?(通风科科长);成员:通风科人员及通风队队长。

2.地测与防治水排查治理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科人员。

3.采掘排查治理组。组长:?(生产副矿长);副组长:?(生技科科长);成员:生技科人员、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

4.矿井机电运输排查治理组。组长:(机电副矿长);副组长:?(机电科科长);成员:机电科人员、机队队长。

5.监测监控排查治理组。组长:?(通风科科长);成员:通风科人员及通风队队长。

6.雨季“三防”排查治理组。组长:?(调度室主任);成员:机电科、矿办、安监科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7.地面综合排查治理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监科科长);成员:矿办、机科、调度室、安监科相关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责任体系

1.主体责任。矿是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基层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执行、落实的责任主体。矿长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是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负责;专业副总工程师、机关部门负责人、队长、班组长、岗位人员是本专业系统(部门)、本单位、作业区域、班组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编制矿井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和年度隐患治理措施,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按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和治理措施的要求,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对本年度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进行分析、总结,依据本年度分析总结成果确定下年度要排查的重点;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人员、时限、资金、措施和预案的落实。

?(矿长)是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体系;负责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安监科、生技科、地测科、通风科、机运科、调度室、矿办,开展一次覆盖矿井全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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