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三强化三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1-02近年,府谷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把“党管政法”延伸到最基层,推动了基层政法工作落细落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府谷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基层政法队伍建设,《条例》颁布以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快推进乡镇政法委员的配备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政法委对全县乡镇党委委员进行专题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各镇政法工作开展以及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履职等情况。县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为乡镇武装部长有部队锻炼经历,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对基层政法工作较为熟悉,确定由乡镇武装部长兼任乡镇政法委员。2019年底,全县13个乡镇武装部长全部兼任乡镇政法委员,统筹负责基层政法及平安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履职保障。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及时制定出台《乡镇政法委员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健全规范运行机制,赋予政法委员组织协调、综合指挥、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职能,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基层政法工作体系。
二、强化资源整合,推动基层工作形成合力
2019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快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一是建设实体化运行平台。参照县级综治服务中心模式,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的要求,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和退伍军人事务等力量,统筹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服务、信访接待、应急安全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二是建设信息化指挥平台。在全县镇、便民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开通综治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全面了解掌握辖区人口信息、事件动态,在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矛盾调处过程中做到及时互联互通、及时分析研判、及时指挥调度,大大提高了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三、强化履职担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充分发挥乡镇政法委员作用,突出综治维稳实战功能,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一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通过“4.15”“11.1”国家安全宣传日,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反恐防暴、反邪教等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强化对在府外籍人员、涉疆人员摸排管控,加强对输油气管线、75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范,严防暴恐袭击破坏。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完善镇、村、村组(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层层落实网格化排查、网格化调处机制,坚持村、社区每周一排查,乡镇每半月一排查。乡镇政法委员负责包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案”化解方案进行化解。建立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补充、协调联动的化解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9年以来,全县23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84批2027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95起,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常态化服务、管控机制,乡镇政法委员协调指挥,镇、村干部、网格员密切配合,按照分类实施服务管控的思路,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病残人员、社区矫正等人员和高危群体的摸底、管理和服务工作。目前,对全县65名三级以上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1298名社区矫正人员、1384名涉毒人员逐一落实了救治管理措施。
(二)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一是强化平安创建。以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府谷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六大“平安创建”活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局面,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治安防范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知晓率得以稳步提升。二是完善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平安乡村视频监控联网和平安大喇叭建设,在黄甫镇、墙头便民服务中心等8个乡镇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实现防控体系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加强群防群治,综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力量,强化民调、治保、民兵应急队伍、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治安巡防、矛盾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基层政法工作有人抓、抓到位。目前,全县23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乡镇级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全县187个村(社区)建立村级调委会,配备治保会主任187人、治保会人员578人、综治网格员648名、民调员6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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