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管理与服务并重 创新治理停车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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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种举措依法严管违法停车

治理城市停车乱象,离不开执法管理。为提升停车乱治理效果,西安交警支队按照“停车入位、行停有序、违停必究”的管理思路,创新违法停车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社会共治。

1、推行“路长制”,夯实管理责任

为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路面管理,改善停车环境,西安交警制定出台《推行“路长制”一路一策治理停车秩序的实施意见》,在网格化勤务的基础上,落实静态交通“路长制”管理模式,对于违法停车严重、治理困难的路段,落实干部承包责任制,“一路一策”针对性开展治理。

中队长牵头推行静态管理“路长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和工作量统筹安排,将网格内各条道路的停车秩序日常监管工作分配到具体民警(可指定辅警协助),即确定“路长”。“路长”对管理的道路开展日常巡查,对于法律规定的不允许占道停车的各种情形,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对违停当事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文明意识;对邻近学校、医院、商圈、小区等停车秩序较乱的路段,根据不同时段乱象针对性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升路面静态管理工作水平。


在全面推行“路长制”落实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对于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停车乱的综合治理实行领导干部承包责任制,将严重乱点承包给大队长、中队长牵头治理,发挥领导干部工作经验多、协调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等优势强项,由承包干部经常到停车乱的道路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突击整治、多措施综合治理等对策方案,协调街办社区、城管、工商等政府部门,发动沿街单位,通过工程改造、设施完善、联合执法、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进行深度治理。

2、建立停车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为加大对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西安交警与城管部门建立了停车执法协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关于查处道沿上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道沿”即人行道)、《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查处道沿上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的通知》,明确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部门负责查处、跨人行道的违法停车行为按照交警和城管“谁先发现、谁先处理”的原则执行,避免重复执法,违法停车信息全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通过这种停车执法协作机制,使全市约5000名一线城管队员有效发挥了交警协管员的作用,破解了城管部门执法执行难题,显著提高了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效率和管理效能。


3、设立“严管区”,形成有效震慑

西安交警在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党政机关、医院等重点区域和地段设立停车严管区,对违法停车、“蹭停”等行为实行罚款加记分管理措施,形成威慑效应。


对于严管街道、公交专用道、城市主干道上的违法停车、双排停车进行拖移处理,目前,有近150辆拖车在全市道路进行巡查。2017年以来,全市年查处违法停车400余万例,拖移近10万辆,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威慑力。


4、建立“举报台”,延伸管理触角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单靠执法部门难以实现停车管理的全时段和全路段覆盖,因此,西安交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停车秩序。一是探索推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停车管理责任制;二是在全市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群众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和APP的“随手拍”举报违法停车,同时,向被举报车主推送警示信息并定期曝光,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以来,通过“随手拍”推送违停警告信息22万余条。

5、规范占道停车泊位设置,提升管理效能

全市占道停车泊位严格按照统一标志、统一标线、统一编号、统一公示“四统一”的标准规范设置,在全市易堵路段重要出入口施划网状禁停区,在交叉口、绿化带缺口等处施划导流线,在支路口完善让行标志标线,取缔路外公共停车场周边、公交专用道沿线、路口50米范围内的占道停车位,并施划黄色道沿禁停标线,推动行停有序、畅通城市“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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