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小广告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09-284月18日,省会文明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小广告治理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根治城市小广告顽疾,不断提升省会城市容貌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良好、有序的社会和生活环境,省会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小广告治理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职责划分,负责小广告治理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从5月1日起,凡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张贴、喷涂、传发小广告的将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例予以处罚,并进行暂时停机和永久停机处理。截至目前,已对第一批341个号码进行停机处理。
《关于小广告治理常态化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违法小广告,由市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组织散发、张贴、传播违法小广告的窝点和人员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印刷小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罚。涉及违法的小广告号码移交给通讯部门进行永久停机处理。
对其他服务、促销、信息类小广告,由各区城管局进行取证,市城管委汇总后,移交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进行暂时停机处理,待接受处罚,清理完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并写下保证书后,再取消停机;如不主动接受处理,除上限处罚外,进行永久停机。
由市交管局负责,对在市区路口行车道内散发房地产宣传单、兜售假发票、散发代开假发票小名片等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对散发者携带的印刷品全部予以收缴并依法进行处罚。
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等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和单位自行清理责任区域内小广告,对拒不履行职责的,依照管理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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