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重点互联网企业签订防治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

09-10

摘要:在三网融合的“大网络”时代,电信网络诈骗更具复杂性,对其的打击治理,不再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通信运营商、银行等多部门联合治理应成常态,要逐渐探索并总结互联网合作共治模式。

本报记者 赵琳琳报道

电信诈骗,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和互联网治理的重点领域。

近一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和业界企业共同努力,扎实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防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抓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名,破获案件4.4万起,同比上升47.8%和6.6%,为群众避免经济损失112亿元。在全国持续严打高压下,今年的发案率增幅持续回落,今年5月、6月两个月,发案率首次环比同比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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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久治不愈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副局长张新指出,近年来,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基础防范能力逐步形成,防范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是一项复杂工程,治理工作仍然艰巨,部分重点地区电信网络诈骗形势依然严峻,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问题依然突出,境外电话卡、新兴领域诈骗风险时有发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博士生导师、大数据与智能安全研究所所长洪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信网络诈骗久治不愈,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犯罪分子可以轻易获取这些信息。毫不意外,80、90后作为网络使用的主要群体,其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较其他年龄段更为严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概率也更高。被害人以及网络平台运营者对于被害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周,为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精细化、精准化提供了条件。

另外,犯罪门槛低、网络作案、手段隐蔽,获利金额巨大而不易打击整治,是诱使该类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洪晟告诉记者,因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换号更号、网络短信群发、植入木马病毒、网络虚拟转账、建立伪基站等技术,使其作案手段极具隐蔽性,而且非法获利金额往往很高,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成百上千万。其中,非法获利金额最高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是金融理财类诈骗,因其涉及到购买金融产品,往往单笔的涉案金额都较大;因身份冒充、虚假兼职诈骗针对的被害人群体广泛,所以这两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涉案总金额也较高。

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大量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被摧毁,但是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区域性、专业性和手段多样性等原因,导致在打击此类犯罪时存在追查线索难、调查取证难、控制赃款难、抓捕疑犯难、工作协调难等困难,从而影响整体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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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签订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净化网络通信环境。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于日前组织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11家单位签订“重点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

据张新介绍,责任书明确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用户账户管理要求,建立违规账户依法关停机制,建立完善诈骗风险巡查预警和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并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企业电信业务经营年报。责任书要求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技术防范体系,加强企业平台电信网络诈骗问题清理和新业务诈骗风险安全评估。

对此,洪晟认为,该责任书的签订是从根本源头解决问题。让企业平台自查自纠,补强管理薄弱环节,对本企业平台出售商品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买卖电话充值卡、电话卡、物联网卡等的一律进行关停或下架,扎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篱笆墙”,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将本企业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防范诈骗信息传播扩散;严格落实用户账户管理要求,建立违规账户依法关停机制,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企业电信业务经营年报,积极防范诈骗风险。

再从技术层面出发,建立起具备预见性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让信息安全保护更加的立体化;加强了技术创新,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侵害网络安全的各类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各企业开放自身技术与能力,积极参与到行业内的新生态建设中来,共同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成为网络安全的坚实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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