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开展阻车桩专项治理拆除工作
08-197月28日,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淄博中心城区开展阻车桩专项治理拆除工作,对城市慢车道、人行道区域范围内设置的部分阻车桩进行拆除。截至目前,8个镇办同时行动,张店区和平路从世纪路至北京路两侧所有阻车桩,共计156根全部拔除。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主城区阻车桩设置,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切实消除阻车桩安全隐患,为市民营造安全、通畅的出行环境,按照“以人为本、一路一策、宜留则留、应拆尽拆、划线停车、严格执法”的总体思路,既充分考虑市民停车需求和安全出行,又考虑解决当前存在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加大阻车桩治理力度,通过采取拆除、提升、增加警示标志等分类治理措施,规范阻车桩设置,同步考虑增加停车位供给,在适宜施划停车位的路段做到“应划尽划”,并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最大限度贴近民生需求的同时,实现停车桩设置合理、规范有序。
今天,记者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此次治理的阻车桩主要分为四大类。住建部门道路建设时配套设置的阻车桩,原则上予以保留,对破损的及时更换,并做好日常维护。铁质黄黑相间柱状阻车桩,要结合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全部更换为石墩(柱)阻车桩。公安交警部门设置安装的铁质红白相间阻车桩要大比例减少设置数量,对确需保留的要增设夜间警示标识。新区主干道(鲁泰大道、联通路、华光路、人民路、南京路、上海路等)两侧慢行车道设置的阻车桩原则上全部拆除,在慢车道施划顺向停车位,设置允许停车的时段、车头朝向内容的提示牌;其它主干道两侧慢行车道宽度大于5米的,参照上述道路进行治理。城市管理部门设置的阻车桩要大比例减少防止机动车在绿化带停车设置的阻车桩数量,结合裸露土地整治工作,尽量用绿隔栅替代阻车桩。现有慢行一体道路参照人民路的办法,在慢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加装隔离栏后,拆除阻车桩。个别部门、单位、企业、商铺、居民小区门口及周边等区域私设的阻车桩或地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事 一议,组织交通评价,应拆尽拆。
整治范围为在张店区城市慢行道、人行道区域范围内设置的各类阻车桩。分为排查摸底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推进过程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改,拆除的要恢复原貌,保留的要增设警示灯等标志(识),确定权责单位,定期保养和管护。
湖田中队清理宝沣路阻车桩。
湖田中队清理宝沣路阻车桩。
阻车桩的拆除采取底部切割,补砖的方法,确保效率,不留安全隐患。
阻车桩的拆除采取底部切割,补砖的方法,确保效率,不留安全隐患。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张营 报道
[责任编辑:杨凡、张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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