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召开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工
08-178月14日上午,龙岗区召开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工作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全区街道体制改革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区长代金涛强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担当,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改革改出成效、改出动力,为龙岗勇当先行示范区排头兵,打造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坚实保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清科主持会议。
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配套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省委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龙岗属于原特区外地区,是深圳的产业大区、人口大区,实际管理人口达到500万,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差、任务重,当前街道体制还存在权责关系不够清晰、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等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顺利实现。龙岗区以此次街道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市委编委印发的《龙岗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从合理下放管理职权、统筹设置综合性机构、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将制约街道履职尽责的痛点、难点、堵点一并破除,有效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区委编办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改革任务分解表》。
会议强调,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对于完成时限有明确要求的改革任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好这项政治任务;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改革任务,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把省委、市委有关改革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进一步激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
代金涛强调,全区街道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要充分认识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周密安排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干部队伍思想工作。各街道作为改革主体,街道党工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组织有力、推进有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决不能出现任何空档和闪失,确保全区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延伸阅读
"三定"规定全市首发 10项举措同时发力
龙岗区以街道体制改革之变谋基层治理之为
机构数量压减46.7%、下放管理职权要"看得见"和"管得住"、全面厘清职责边界、统筹各类资源保障高效运行……8月14日上午,龙岗区召开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工作部署会,全面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是补齐基层工作短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实践。本轮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从合理下放管理职权、统筹设置综合性机构、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举措。
据了解,近日龙岗区已在全市率先印发各街道"三定"规定,街道机构调整、干部任免、人员转隶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始终
此次改革,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总体要求所在,也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的具体体现,必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街道体制改革的始终。
记者获悉,在未来,各街道党工委将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同时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充分利用好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三个工作平台,全面加强街道党工委对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好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值得注意的是,三个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群众代表组成,通过吸收群众代表,健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综治、保服务、强执法上来。
为解决基层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难题,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统一负责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劳动、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区级层面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对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专业性较强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由相关部门配合。由此,强化了街道对区域内执法工作的统筹力度,执法重心得以下移,执法资源进一步整合,强化了执法效果,实现了执法服务机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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