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三散”专项治理:今冬郑州等4市农村平
06-17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力文
8月6日,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省“三散”专项治理,提出力争今年年底完成200万户散煤替代改造,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三散”,指“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等三大污染源。根据分析研判,“三散”污染是目前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三散”治理是当前我省污染防治中“该干的事、能干的事、容易干的事”,抓好了就能实现“冬病夏治”,为完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聚焦“三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分门别类对“散乱污”企业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力争2019年年底完成200万户电代煤、气代煤“双替代”改造;全面提升散尘污染治理水平,确保今年PM10年均浓度低于98微克/立方米。
我省散煤治理将一手抓“双替代”,一手抓禁煤。
散煤“双替代”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持续加大改造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10月底前,郑州、开封、新乡、鹤壁等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要全部完成农村平原地区“双替代”工作;洛阳、安阳、濮阳、焦作、三门峡、济源等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要完成80%的农村平原地区“双替代”工作;其他省辖市要完成50%的农村平原地区“双替代”工作。
“禁煤区(含洁净型煤)”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8月底前,各省辖市要将辖区内列入“双替代”改造任务的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煤区”,改造到位后,实现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我省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全部划为“禁煤区”,“双替代”改造到位后,实现燃煤清零。
为推动散煤“双替代”,我省将加大支持力度。已经取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城市,要按照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加大向农村地区资金补贴倾斜力度,确保居民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各级财政将统筹相关资金,加大补助力度,发挥功能类企业优势,积极与市场主体合作,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共同推进“双替代”。
当天的会议还透露,全省将组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动态清零行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散乱污”企业是指没有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环保标准,没有价值、不符合市场需求,没有手续、不符合产业布局的企业。“散乱污”企业治理要立足限标治理、限域治理、限时治理,做到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
在专项治理中,我省还将强化工地扬尘、城市散尘、交通干线公路扬尘、露天矿山、农业生产散尘、工业企业散尘防治,全面开展散尘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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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黄地区深入开展“清四乱” 让母亲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记者在8月6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前期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省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到12月底,在沿黄地区深入开展“清四乱”工作,推动黄河生态带建设。
黄河干流在河南境内流经8个省辖市、29个县(区),干流总长711公里,流域面积达3.62万平方公里。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少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敏感性、脆弱性尚未根本改变,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四乱”问题时有发生。去年12月以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初步整治了“四乱”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了河湖陈年积案,初步修复了黄河生态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整治行动将集中解决黄河干流管护范围内的“四乱”问题,统筹解决宏农涧河、洛河、涧河、伊河、蟒河、沁河、丹河、文岩渠、金堤河等9条重要支流影响黄河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整治行动将突出解决前期排查出的266个问题、黄河低滩区及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四乱”问题、影响黄河行洪安全的“四乱”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生产生活的“四乱”问题。通过综合整治,系统治理,修复黄河生态,让母亲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清四乱”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科学编制我省黄河生态带发展规划,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搞好对接,力争黄河生态带建设尽快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黄河生态问题根本解决。